港澳再商移交逃犯安排

陳司:兩地基本達共識
11/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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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兩地基本達共識
陳司:兩地基本達共識

影響深遠的港澳與內地之間的司法互助協議,漸漸進入直路階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與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協議的原則性、細則性和技術性事宜,進行討論。陳海帆會後表示,討論進度順利,惟當中仍有一些問題須等待雙方研究再作調整,不過,特區政府與香港及內地之間的司法互助協議,須與本澳的《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律原則、細節內容保持一致。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右三)與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左二),雙方昨日就司法互助協議,進行細則性討論。(新聞局圖片)

陳海帆昨表示,政府已將《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故特區政府與香港、內地磋商協議同時,也盡力配合立法會審法案的進度,兩邊工作同步進行,但現時無法預計執行時間表。

被傳媒問及香港商人劉鑾雄在本澳涉貪案件,協議生效後會否追溯期限?陳海帆重申,這不涉及追溯問題,從法律原則和技術層面而言,日後兩地的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若案件的法律判決仍然有效,便可向另一方政府提出執行協議內容,例如移交逃犯等。

陳海帆指出,倘若協議生效後而某宗案件的法律判決仍然有效,可向另一方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圖為香港商人劉鑾雄。(資料圖片)

她補充,與內地商討司法互助協議,很多內容已基本達成共識,尚待後續的細節討論。澳門特區與香港、內地的協議簽署沒有綑綁在一起,會分別按照磋商進度決定簽署時間。

賀一誠:正在研究法案

另外,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在北京受訪時稱,《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文本於過年後收到,法律顧問正在研究。立法會現時手頭有十多個法律,委員會也排不到期審議。他指出,除了加稅或緊急情況禁止如某些精神科藥物,立法會才會使用緊急程序處理,其他法案儘量不用。

他並表示,每個法律都緊急,扣除假期及到北京開會等,時間不夠用,明年是今屆立法會最後一年,這將很辛苦,再次希望政府加快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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