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0份社屋申請逾50%文件不足

下月初補齊文件 否則被取消資格
09/02/2018
30604
收藏
分享
下月初補齊文件 否則被取消資格

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為期三月申請期前(7)日結束,房屋局昨(8)日公布,共收到約9,600份申請,其中逾50%申請文件不足。根據第2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申請人倘沒有於3月2日前補齊所須文件,將會被取消申請資格。房屋局收齊檔後將進行審核工作,預期最少需時一年半,成功申請最快亦要兩、三年才能上樓。

社屋申請人需於下月2日前補齊所須文件,否則會被取消申請資格。(房屋局圖片)

房屋局稱,截至2月7日,收到的申請中,約有5,200份社會房屋申請表待申請人補充資料,欠交內容主要涉及收入與總資產淨值證明,例如由每月總收入證明、銀行發出的載有指定日期結算金額的證明書或存摺等。為免申請資格受到影響,房屋局呼籲申請家團在2018年3月2日前按照收據憑條內註明之欠交文件事項補齊相關資料,否則,申請將被除名。於補交文件期結束後,房屋局將會立即開展申請表審核工作,以編制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

居民對居住需求逼切

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房屋局去年11月8日開始派發申請表,首兩天已派出18,000份,惟直至前日結束,只共收到約9,600份申請,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昨日受访时表示情況正常,大部分拿表市民最終發現條件不合故放棄申請,但申請數字反映本澳市民對居住需求仍然逼切,促請政府加快興建更多公屋。

陳家良表示,雖然派表交表數字相差一截,但部分拿表市民對申請社屋只是一個備選方案,若有更佳選擇最終放棄申請。另一方面,社屋申請有一定的條件,很多市民感覺有條件申請,但最後在資產計算時发现不合條件,最終放棄。

房屋局早前表示,上樓時間須因應申請情況而定,欠交、補交文件皆會拖慢審批時間;過往經驗所得,約須18個月審查。本澳現有1,346個社屋單位,包括可使用單位546個、維修中單位614個,以及退屋186個,另有1,278個在建社屋單位(包括臺山中街510個、望廈社屋第二期768個)、規劃中單位約1,500百個(慕拉士發電廠用地);加上每年循環退回單位約400多個。料未來數年合共可提供約4,000個社屋單位。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