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赴內地發展吸引力
12/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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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赴內地發展吸引力

昨日本澳有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認為到內地就業前景較佳,但願意到內地就業或創業的受訪者只有兩至三成,主要顧慮因素是生活文化差異、缺乏人脈等。

在未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下,內地的發展空間愈發深化鉅大,到內地工作或創業對澳門青年來說,或實情是一座金山。內地「市場前景好」和「創新創業氛圍好」一直是吸引外來者進入的因素,但過往澳門人往內地投資的兩大原因——「人力成本低」和「稅費減免」已不復存在,這反映內地經濟發展水平已提高不少。而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澳門人則面對就業證、社會保險及買樓三關,或者兩地政府可多正視及合作解決。

內地1994年頒布《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澳門人在內地的勞動管理實行就業證制度,即澳門人在內地就業前需經政府部門審批並出具就業證後方可合法就業,但就業證的安排實際辦理過程繁複,有些個案顯示申請就業證需時達兩個月,對澳門人構成不公平競爭環境。事實上內地政府可試行就業證及居住證合一的安排(上海已經實施),若兩證合一就能減省重複的程序及所需證明文件。

內地社會保險主要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連同住房公積金被稱為「五險一金」,國家規定澳門人如在內地工作亦須購買社保,但事實上社保繳費率偏高,僱主和僱員供款佔了個人月薪三成或以上。或者內地政府可應容許澳門人自願購買社保,並設最低繳費比率,僱主和僱員可各負責10% ; 政府也可容許他們繼續以原來較高比率供款,並要確保他們在退休或失業後能享受社保待遇。由於並非全部在內地工作的澳門都以內地為終身居住地,這種以靈活彈性方式處理港人的社保是最切合澳門人需要的安排。

另外,近年全國樓巿政策愈來愈收緊,澳門人想在內地銀行做按揭貸款並不容易。或者內地部門或可全國統一港澳人士買樓政策,在提供有效工作或就讀證明下允許每人購買一套房產。當地銀行應根據申請者實際資產收入狀况決定是否提供貸款,而大灣區的買樓政策應進一步放寬。如此能大大提高澳門人北上就業及創業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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