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百年老建築特色拱廊

慈幼校舍重建或一拖再拖
17/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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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幼校舍重建或一拖再拖
慈幼校舍重建或一拖再拖

雖然慈幼學校校方冀盡快重建有逾百年歷史老校舍,以應對教學需要,並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22頁重建方案文件,但城規會委員昨日「企硬」,認為校方必須在文件中,具體列明如何保留原有校舍建築特色,故應跟足所有程序,發回修訂再交工務局審批,或令重建校舍計劃一拖再拖。

慈幼百年校舍具保育價值,規劃條件圖在公示期間,當局共收到918份意見書,反映社會高度關注重建計劃。(陳駿騏攝)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三次平常會議,討論慈幼中學重建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項目分兩部分,包括面向風順堂街及政府總部前座校舍,以及有百年歷史的小學部舊校舍。文化局建議,前者需保留建築立面,後者則可全棟拆卸,只需遵守38米高度限制。

城規會昨日開會,要求慈幼校方具體列明,如何保留原有校舍建築特色。(周婉茵攝)

鑑於小學舊校舍具歷史及建築價值,社會高度關注建築物去留,規劃條件圖在公示期間,收到918份意見,城規會委員對此反應熱烈,普遍認同學校需擴展空間,但對如何重建,保留建築特色,討論超過一小時,仍無法取得共識。部分委員認為,必須將提交規劃條件圖草案進一步優化。

委員林翊捷認為,無疑校舍地面層的拱廊、樓梯等,都有極高藝術特色,惟校舍已出現結構安全問題,要原棟保留有難度,關鍵是如何保證校方在重建時,突出建築物原有特色。

另有委員指出,就有關重建項目,校方在提交城規會附件中,已承諾未來重建時,會保留建築特色,認為不需再修改規劃條件圖草案,擔心修改草案後,要排期交城規會討論,重建項目只會一拖再拖,不利學校發展進度。委員最終提出四項建議,包括保留原校舍建築特色、保留地面層原有建築風格,即其柱廊設計、重建後校舍首三層保留原有風格,然後可適度加高,但維持38米高度限制、重建後校舍需還原,由現時的洗米石牆身,改為使用原來的意大利批盪。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會上表示,僅從以上建議,未知會否觸及《城規法》所指的重大修改,故需進行法律研究,一旦證實屬重大修改,有關草案就須再行一次程序,進行第二輪公示。局方將於下次開會時,就有關決定再次討論。

慈幼校方代表孔智剛,昨日出席城規會旁聽,對草案需發回修訂,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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