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馮瑞權無西瓜仲有芝麻

失400萬退休金但32萬袋袋平安
12/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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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於4月11日公布,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及前副局長梁嘉靜的紀律程序已完成,兩人因在去年風災「天鴿」期間,因未有效執行職務而須負上紀律責任,決定加重處分:科處馮瑞權撤職的紀律處分,由於其已處於退休狀況,處分為中止支付退休金四年;而梁嘉靜則停職一百三十日。

就有關事件,行政公職局舉行「講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及紀律程序」記者會,解釋公務員退休制度及紀律程序。代局長曹錦俊表示,撤職該決定,馮瑞權會喪失四年的退休金,且該處罰是現行制度下最高的處罰,而當中涉及的金額約為四百多萬元。而有傳媒問及事件會否調查追究刑責部分,曹錦俊則表示要留待日後司法機關處理。

傳新澳門協會會長韋浩風表示,如此嚴重的紀律違規或失職情況,但只是中止馮瑞權四年退休金,他認為懲罰過輕,因為這條法例已經沿用了30多年,他補充有需要再作修訂。另外,韋浩風亦提到應該由馮瑞權涉嫌失職接受調查的那天起,立即暫時中止批出退休金,直至政府完成整個紀律程序為止。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沙蓮達表示,退休和紀律是相互獨立程序,若紀律處分時人員已退休,人員仍需承擔相關紀律責任,若屬撤職,按規定將導致被中止退休金發放四年。沙蓮達又解釋,馮瑞權的工齡超過 30年及年滿 55歲,可申請「聲明退休」,無需獲部門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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