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開非法旅館難偵查

「循例」拉人僅一成處罰
22/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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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例」拉人僅一成處罰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跟進非法旅館情況,委員會主席議員陳明金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當局過去兩年,對非法旅館的執行處罰率僅一成,原因涉及租客與經營者大都來自香港及內地,令偵查困難,委員會對此非常關注,建議政府修法時,考慮加強區域偵查合作。

立法會小組昨日跟進政府打擊非法旅館情況,議員陳明金(右)冀當局,研究通過區域合作解決執罰率低問題。(袁金秀攝)

陳明金表示,旅遊局去年曾巡查356次涉及1,118個單位,其中封印53個單位,主要集中新口岸、皇朝、外港碼頭等區分,但成功執罰僅一成:「行政程序捉咗啲人但罰得少,政府承諾會諗啲辦法。」

他指出,不少非法旅館涉及黑社會、禁錮、藏毒及賣淫等不法活動,但因旅遊局無刑事偵查權,社會文化司傾向將執法機構,由旅遊局改為保安司範疇處理,社文司已開展相應程序,交由行政法務司中央統籌立法。

針對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他稱,政府認為,現時採行政措施比較有效:「如轉為刑事化,需跟足刑事訴訟程序會比較慢,轉咗刑事化冇辦法運用,令現行有效行政程序會受影響」,故委員會不堅持一定要刑事化。

另外,會上亦討論經濟型酒店審批情況,他引述政府代表稱,當局現正處理27個審批項目,涉及1,700多個兩星或公寓單位,但現時相關申請手續非常繁鎖:「有啲三、五年,有啲五、六年,甚至七、八年不等」擔心嚇怕投資者,故促請當局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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