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男帶刀出席庭訊

再被控「禁用武器」
08/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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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被控「禁用武器」

一名報稱職業廚師的本地男子,本周一(4日)因涉及一宗超速駕駛案,到初級法院應訊,在安檢期間,被法院保安即場發現其手提袋內藏有一把長約22厘米的利刀,治安警接報後到場將其拘捕,控以「禁用武器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子周一到初級法院應訊,安檢期間被查出帶刀隨後被捕。 (資料圖片)

被捕男子姓何,20多歲,本澳居民,供稱因不知道禁帶刀進入法院,故此一時大意犯錯。

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案情指,本周一下午2時,接獲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初級法院的保安員報案,指在檢查一名進入法院男子的手提袋時,發現利刀的禁用武器,派員到場調查,證實男子藏有一把總長約22厘米、用紙套包裹的金屬刀。經查問,該男子當日到法院,是準備應訊一宗疑超速駕駛案。治安警將其拘捕並起訴「禁用武器罪」,翌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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