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發牌覆核行會上訴得直 

蘇錦樑歡迎裁決
06/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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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司法覆核案,上訴庭今日裁定行政會議上訴得直,毋須重新考慮港視申請。判詞指,現行條例規定行會審批牌照時,要考慮公眾利益,包括廣播市場的可持續性,鼓勵市場競爭,不代表對割喉式以及惡性競爭視而不見,又形容一個免費電視台不同於服裝店或電器鋪,倒閉影響深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歡迎有關裁決,強調繼續落實既定的廣播政策。他指出,香港電視娛樂今日啟播,港台亦已接手亞視的模擬頻譜,希望給市民多個選擇。

三年前不獲發牌後,港視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獲法庭接納。高等法院去年4月裁定港視勝訴,當時原審法官認為,根據1998年的廣播政策,不應對發牌數目設上限。行會其後不服,今年2月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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