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

須趕在下月完成討論
09/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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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上午就細則性討論《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舉行第一次會議,商討工作安排及委員關注重點。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應政府要求,法案需於下月15日,即今屆立法會期結束前完成審議。另外,除了聽取律師公會、法官委員會和檢察官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有意由即日起就法案收集公眾意見,為期30天。

黃顯輝表示,今次法案討論具相當複雜性,除了最主要的《司法組織綱要法》,還涉及到修改另外八部法典。而委員會今日亦討論了六、七條文,包括修改法官及檢察官的兼任制度及其附加報酬,委員會希望向業界進一步了解後再提出意見。

黃顯輝表示,雖然今次審議時間比一般預定的審議時間兩個月要短,但會盡力完成,但假如真未能按時完成,會向立法會申請延期。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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