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我不是藥神》內地大熱

揭秘印度仿製藥
19/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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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部大熱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將公眾的視線拉到了印度仿製藥上面,但實際上,印度仿製藥的地位幾乎已經在癌症患者的世界裡「封神」,更被稱為「世界藥廠」。2017年全球7大仿製藥公司中,印度就占了兩席,目前更是全球仿製藥最大的輸出國,有近3,000間仿製藥企業,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並出口到世界各地。印度仿製藥價格是專利藥的差不多十分之一,效果卻不相上下。

《我不是藥神》裡的「加以域」成為貫穿電影的一條主線,而聚焦了太多人關注的「印度加以域」的原型,實際上是印度知名的製藥集團NATCO生產的慢粒白血病「特效藥」VEENAT,俗稱「印度加以域」。據了解,NATCO生產的藥品幾乎與瑞士諾華製藥生產的原研藥加以域的成分及有效含量完全一致,甚至療效都相差無幾,但價格僅是正版的4%左右。

廉價藥挫敗西方國家的產品,成為無法承擔昂貴正版藥的病人的「救命藥」,印度仿製藥發展這麼快的一個重要原因,其實是政府的保護措施。1970年,印度獨立後的第一部專利法律《專利法》出現,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這意味著,在印度,藥品專利保護自此被廢除,低價格才是主旋律。印度政府還同時出台了《藥品價格控制規則》(DPCO),堅持食品和醫藥消費是窮人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

可想而知,對於世界貿易組織(WTO)關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方式,印度一開始是拒絕的。但在上世紀80年代遭遇經濟滑坡之後,1991年印度爆發經濟危機,需要進行經濟改革以及加入WTO。因此在1994年,印度為加入WTO簽署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需要修改其專利法與TRIPS接軌。但在TRIPS給予發展中國家的10年過渡期內,印度採取了「拖」字訣,可以接受醫藥產品專利申請,但仍不授予醫藥產品專利保護。直至2005年,印度修改了《專利法》,但只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專利保護,而不支援原有藥物混合或衍生藥物的專利。

價格限制、外商投資所占股份比例限制、進口原料藥限制、藥品相關外國技術協議限制、各種產業限制性許可證都逐漸被取消。但印度展現了充分利用法規制度的靈活技巧,為國家、社會和產業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和機會。(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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