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委會會議

商飲食場所新發牌制度
25/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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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飲食場所新發牌制度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邀請民政總署、勞工事務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旅遊局、土地工務運輸局、環境保護局及法務局等負責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及修法的部門負責人出席,就新的發牌制度進行討論。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行政公職局圖片)

會議於前天(23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陳海帆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當中《善治篇》提出要落實精兵簡政、檢討公職制度、理順部門職能、推動政府績效治理制度,以及優化公共服務等重要工作,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必須著力統籌推進和協調落實相關的施政任務,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各公共部門和實體在跨範疇公共行政改革措施的落實和執行,監督好各項工作能夠按規劃與目標逐一達至。

優化准照/牌照審批

是次會議主要對簡化跨部門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各項優化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檢討,而各公共部門及實體正執行的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優化跨部門行政准照/牌照審批服務、簡化公眾申領證明用途文件,以及推動公共服務及流程電子化的應用和實施等,目的都是為了達至簡政便民和提升跨部門行政效率。

根據工作規劃,現時各部門及實體正對公共服務行政手續的訊息內容與查詢進度的資訊平台進行革新及完善,尤其涉及跨部門的服務訊息,爭取將資訊以更具統一化和規範化的方式呈現予公眾,提升公共服務的透明度。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職責是負責從政策決策層次,統籌協調特區政府內各項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實及相關範疇的政策諮詢,並確立執行計劃。委員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及其代表、各施政範疇司長辦公室主任及其代表、行政公職局局長及副局長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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