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10月起對中國遊客實施落地簽證
27/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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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10月起對中國遊客實施落地簽證
緬甸10月起對中國遊客實施落地簽證

緬甸酒店與旅遊部宣布,從2018年10月1日起,緬甸當局將對從國際機場入緬的中國遊客給予落地簽證待遇。

據發布的通令指出,從2018年10月1日起持有普通護照的中國遊客從仰光、曼德勒和內比都國際機場進入緬甸時,可以辦理落地簽證;落地簽證費用為每人50美元(約澳門幣404元),須出示1,000美元(約澳門幣8,088元)的旅遊費用(Show Money),及持有30天內的回程或前往第3國的確認機票;回程也必須從機場離境。中國遊客的落地簽證,只限於團隊旅遊或自助遊,不可延期,停留期限為30天。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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