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規章」完成首階段討論

羅司:10月會有檢討過的文本
09/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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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10月會有檢討過的文本
羅司:10月會有檢討過的文本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於今日(9日)早上完成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的首階段討論,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將會研究是否吸納委員會所給的意見,在10月新一個立法會期將提交一個檢討過的文本。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表示,在2個月的審議過程中,委員會一直面向政府反映業界及市民的意見,希望政府提交的新文本中會納入這些意見。

當中委員會關注討論法案的過渡性規定,議員同意政府的提案,但認為有部分行文仍需要清晰寫明,例如:現有8年期的士在新法生效後是可以繼續出租,而文本的容許臨時移轉亦已包含出租意思,但不同部門對移轉的意思可能有不同理解。委員會則要求政府應寫清楚允許出租。

黃顯輝稱,新法生效後現時的士駕駛員須更換新證,但不需重新考試亦不需要換證費用,委員會則建議政府代表訂定合理的換證期。(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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