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沙皇」魯煒貪3,200萬

當庭認罪悔罪
19/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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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認罪悔罪

(魯煒涉嫌受賄3,200萬多元人民幣。)

有「網絡沙皇」之稱的中共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前主任魯煒,今年6月被以受賄罪起訴,案件今於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魯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在指控中表示,魯煒被控於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利用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路管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3,200萬多元人民幣(約3,728萬澳門幣)。魯煒在庭審作出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7年11月21日,中共中紀委宣布魯煒「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5年4月,魯煒還曾入選《時代雜誌》年度「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

(編輯:陳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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