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員醉駕被停職
25/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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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7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駕駛輕型汽車,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和青洲大馬路交界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接報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5月28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判處該警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1年3個月,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表示,當局已於5月28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並指示各部門,持續透過內部溝通機制,要求人員在休班期間亦要注意個人行為操守。治安警察局局長於2018年9月24日作出批示,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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