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當出現三個月亮的時候
26/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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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當出現三個月亮的時候
如何解決當出現三個月亮的時候

隨著港珠澳大橋前天通車,加上粵澳新通道(即青茂口岸)未來兩年相信亦會加快落成,澳門與珠三角城市的交流,將來只會愈來愈緊密,如何迎接這大趨勢帶來的人流、物流的遽然劇增,的確不是易事,惟更難的事在後頭,隨著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的空間及距離逐漸收窄,但粵港澳三地的法制差異甚大,當出現紛爭時,三地政府如何處理,不單是依法辦事那麼簡單,還高度考驗三地政府的政治智慧。

2018/2019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周五舉行後,營營役役的小市民們,還未有空消化這則新聞,恐已一早拋諸腦後,但經常往來內地及香港的市民,若你在街上問他們甚麼是「刑事司法協助」及「民商事司法協助」的某些具體內容,恐怕不是個個能回答得出。即使你簡單問在內地和人打架、與在澳門跟人街頭武鬥,兩者有何對待差異時?恐怕經常「以罰金代刑」的澳門市民,會很不明白何謂「行政拘留」吧!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上周五在典禮上稱,大灣區內建設是在不同法系、不同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下開展的區域合作,法律衝突是必然面對的挑戰。院長建議,可考慮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各級法院之間直接司法合作的渠道,或利用現代科技建立兩地司法協助辦案專網,通過網上平台傳送各種協助請求和遞案件材料等。

然而,並不是說院長說的不對,但單以港澳兩地談了多年的「刑事司法協助」為例,兩地僅簽署了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其他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如調查取證、移交逃犯、刑事判決的承認等,至今仍只聞樓梯響;至於澳門與內地的「刑事司法協助」,更是白紙一張!

在此不作為何這麼重要司法議題拖個無了期的揣測,只是想說明,當愈來愈多的澳門人融入大灣區後,司法問題是誰也躲不開的現實問題,不是個個像香港某商人在本澳被判刑後還可以財大氣粗地懶理法院判決的,而亦因為港澳「刑事司法協助」沒完成,遂造成「吹佢唔脹」的尷尬及無助局面。

本澳法律滯後是連本澳的高級官員都要承認的事實,如何扭轉這不利局面,正是落在解鈴還須繫鈴人的司法官員身上;以本澳財力之雄厚,筆者就不信特區政府會請不到人才。承著港珠澳大澳等大型基建相繼落成的勢頭,政府必須再加把勁處理堆積如山的司法問題,包括新《土地法》的修繕,不捍衛司法制度這法治的磬石,又如何教市民對政府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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