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淪免費的士 首季272宗

牙痛 流鼻血 16次召白車喊肚餓
29/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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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 流鼻血 16次召白車喊肚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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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 流鼻血 16次召白車喊肚餓

本澳一名人士16次召喚救護車,原來只因為肚餓!一人11次召喚,理由是全身有病?至於牙痛、頭痛、流鼻血……等情況更多不勝數,衛生局統計,去年濫用救護車400宗、1,972人次,今年1至3月,濫用個案已達272宗。

由於召喚救護車不收費,加上救護車六分鐘到達之承諾,對濫用者來講,救護車就是一輛「免費的士」,資料顯示有72宗個案,當送到醫院後,即時放棄治療,突然「曉行曉走」,濫用目的非常明顯。當局多次作出呼籲,濫用者既妨礙正常救護工作,還對真正有需要人士不公平;有論者認為,當局有必要仿傚鄰近地區徵費做法,否則濫用情況永難遏止。

救人如救火,防消局承諾救護服務一分出動,六分鐘到達。(資料圖片)

消防救護車去年出動40,000多架次,當中濫用救護車服務有1,972人次,即平均每100人,就有五人濫用服務。在今年首季(1至3月),被評定濫用服務有272宗(人次數目未知),即平均每日三宗。

衛生局發言人表示,評定濫用救護車的標準,必須由駐院醫生根據每一個案進行評估而作出評定。然而,縱使被醫生評定濫用服務,由於醫院既不收費,又沒有懲罰機制,仍然有人一於懶理,有事沒事都召喚救護車服務。

肚餓竟召救護車

根據衛生局向本報提供資料顯示,一名本澳人士曾16次召喚救護車,當救護員在本澳到處塞車情況下,仍能在六分鐘服務承諾內趕抵現場,發現電召者竟然因為飢餓不適而電召服務,當場哭笑不得,而此人還電召16次之多,完全將救護員當猴子耍!

另一名濫用者亦不遑多讓,11次電召救護車,每次都稱全身是病,惟此人到達急症室後,醫生對於「全身是病」亦無能為力,最後評定此人為濫用服務。

救護車當免費的士用

還有72宗個案同樣相當離譜,電召救護車時「喊這痛喊那疼」,詎料甫抵達醫院,由救護車下來後,即時放棄治療,「唔該冇句」便自行離去,明顯這些人是直接將救護車當「免費的士」來用!

聚賢同心副理事林宇滔表示,一名求診者共16次傳召救護車,竟以飢餓為由,事實上很難處理,建議當局可以嘗試了解情況,若有需要應轉介至社工局或相關部門。對於重複性濫用個案,應跨部門協作,當局亦有責任定期公布濫用數據,讓社會了解數據變化,從而作出應變措施。

衛生局曾製作海報,呼籲居民不要濫用救護車服務,惜效果不彰。(互聯網圖片)

政府15年前曾考慮徵費

其實,早在2001年,已有政府官員就救護車服務需要徵費的可行性,著手進行資料搜集及探討,但15年過去,仍沒有半點下文。2012年,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舉行第十次會議時舊調重彈,認為救護車徵費,可杜絕那些既貪心又自私人士,至於標準如何訂定,可參考香港、台灣及新加坡做法。

以香港為例,召喚救護車不收費,但到達醫院後,不管此人是否有心濫用救護車,醫院一律每位收費100元,沒有香港身份證者,則收費500元。

公民教育有用否?

不過,對於救護車徵費事宜,林宇滔認為,澳門一向沒有這做法,市民亦慣於享受政府提供的福利,要實行會存在困難;他相信最有效方法,應從公民教育著手。

公共政策學會會長陳卓華亦認同,鄰近地區都未有相應措施防止市民濫用救護車。政府唯有多做宣傳公民教育,如製作短片或廣告,對大眾宣傳善用救護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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