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的士司機劏客兼夾手

帶乘客「環島遊」80分鐘終落網
28/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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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8歲的本澳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兼禁錮乘客被捕,被法院下令中止的士司機業務,並須定期報到。司警翻查記錄後發現他早有前科,過去兩年曾10次濫收車資。

該名28歲的本澳的士司機姓王。本月23日晚上約8時半,一名內地男子在中區某酒店坐上該「黑的」,打算前往另一間位於路氹城的酒店。起程後約3分鐘,司機開口索價澳門幣200元,才把他送到目的地。內地乘客拒絕就範,希望按錶收費。司機見乘客「不合作」便鎖門及開始帶他「環島遊」。期間乘客不斷要求下車不果,遂打電話報警求助,司機馬上用紙咭遮住駕駛證。加上乘客人生路不熟,說不出確實位置,接線警員便教他伸手出窗外揮手求救,司機見狀馬上關上車窗,導致他左手手腕受傷。歷時約個半鐘後,司機把車駛到東亞運體育館附近停下,同時警方經天眼協助和不斷搜尋下,截獲劏客司機。

檢察院表示,經對嫌犯進行初步訊問,因應被檢舉事實的嚴重性和案件的實際情況,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案中嫌犯採取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提供擔保金、定期報到以及中止從事的士司機業務的強制措施。

(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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