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市政署正式取代民政總署

陳海帆:法律規定委員會成員資格
0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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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2019年,市政署正式設立,市政署大樓1月1日凌晨零時在民政總署大樓原址揭牌;原有的民政總署則被取代。

市政署是《澳門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主要職權是受特區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這些事務向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市政署設有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

上午11時30分,在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監誓,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見證下,8名市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宣誓就任,包括主席戴祖義、副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委員關施敏、馬錦強、麥儉明、吳秀虹、杜淑儀。

主席戴祖義致辭時表示,市政署今日正式成立,將會依照法規,負責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同時亦會加強相關範疇諮詢功能,向政府提供資訊及建議。目前首要是理順各項過渡工作,確保整體運作暢順。而因應市政署職能,會著力構建特區政府市民綜合服務、跨部門服務及電子政務工作,強化公共市政服務的效能。

他續稱,市政署將會加強與市民及社區的聯繫,舉辦大型節慶活動,構建大眾化、社區化平台,豐富市民的文娛康樂活動。市政署會積極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訂定有利民生政策,回應社會訴求。

而外界有聲音質疑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名單,陳海帆回應時表示,行政長官在任命市政諮詢委員會時,會根據幾個標準:一是法律規定其應該具備之資格、另外就是這些人士本身的經驗及能力。其續稱無論哪位人被任命,相信所有進入市政諮詢委員會的人士,目標都是為更好服務市民。至於其他諮詢委員會是否接納自薦人士?陳海帆表示還要研究分析,並非每一個諮詢委員會都適合。

(編輯:賴蘇武 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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