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不對通關系統供應商執罰
08/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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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不對通關系統供應商執罰

早前在通關故障時,系統要到兩個小時後,才恢復正常。有傳媒追問當局,故障時間會否過長,又會否對系統供應商執罰時,保安事務局資訊處處長敖國廉表透露,供應商基本上有在指定時間內解決問題,初步觀察是不會執罰,但仍需考慮全部因素才有決定。

敖國廉稱,當局在與設備供應商簽署合同時,合同有訂明處罰條款,規定一旦發生故障,供應商要在指定時間內,到場並解決問題。經初步觀察,供應商在事發後,基本上有滿足上述條款,但仍待提供改善方案,強調事件發生後,當局先關注如何完善系統,以防止問題再發生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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