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

提供六項優惠 二常會簽署意見書
18/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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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六項優惠 二常會簽署意見書
提供六項優惠 二常會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審議並簽署《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 (梁雄業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7)日下午3時舉行會議,審議《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並一般性通過法案及簽署意見書,希望下周可提交立法會大會安排進行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法案建議如業權人從發展商取得已重建或正在重建不動產的所有權或相關物權,可獲得六項稅務優惠,可為業權人節省約20%重建費用,法案若獲立法會通過,料有助推展都市更新。

會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及秘書黃潔貞會見傳媒,陳澤武表示,政府昨日早上提交正式的修改文本副本,內容與上次提交工作文本一致。陳澤武指,如業權人從發展商取得已重建或正在重建不動產的所有權或相關物權,均獲財產轉移印花稅、印花稅、公證及登記手續費、取得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和特別印花稅共六項優惠。他說,新文本亦有加入例如像善豐花園等情況,在最終不動產沒有轉給發展商、業權亦沒

有轉移的情況下,同樣可獲豁免物業登記手續費。新文本中亦新增排除保密義務條例,例如當有人要求退稅或免手續費時,財政局或法務局可要求銀行、律師、實習律師、法律代理人、核數師、會計師,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提供與繳納稅款及手續費有關的資料。

減輕業權人負擔 加快「都更」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立法會引介法案時表示,法案所制定的稅務優惠制度將大幅減低重建樓宇的稅費成本,減輕相關業權人的財政負擔,相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加快都市更新步伐。法案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在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時,認為法案有足夠誘因加快樓宇重建的速度,估計法案可為業主節省約20%重建稅費,已有八至十幢舊樓已獲百分百業主同意重建,正等待法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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