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保險業務制度獲一般性通過

修法冀加強保險監控制度
25/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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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冀加強保險監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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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冀加強保險監控制度

(議員葉兆佳。)

(議員陳亦立認為保險界有聯合壟斷情況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建議提升從事保險業務者的資本及擔保要求,加強保險人及再保險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制度,亦建議保險人須每季向金管局提交財務報表。

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引介時稱,現行《保險業務法律制度》生效至今已超過20年。保險市場自此有迅速的發展,保險人的毛保險費金額上升超過25倍,達到2017年的219億澳門元;保險人的資產值亦增加超過50倍,達到2017年的1,100億澳門元。相信修改法案將更符合現今社會發展及國際金融業監管的需要,有助政府完善對保險業的審慎監管,更好保障公眾利益。

來自醫療界的議員陳亦立關注醫療人員保險情況,他認為保險界有聯合壟斷情況。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指,根據數據顯示,醫療服務提供者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生效近2年,去年保險公司對有關的總保費收入較2017年下降6%,但覆蓋投保人數反而增加,反映平均保費有下調,以及保險市場存有競爭。他又指,由於相關保險屬強制性,故法例有就年度保費金額上下限作出監管,保險公司不能收取超過上限的保費。

陳守信指,金管局將持續監管相關情況,一旦發現保險公司出現違規行為,當局會依法採取相應的干預措施。

(編輯:孫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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