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注意】旅客禁帶豬肉入境

違者最高罰20萬泰銖囚兩年
01/02/2019
24953
收藏
分享
違者最高罰20萬泰銖囚兩年
違者最高罰20萬泰銖囚兩年
違者最高罰20萬泰銖囚兩年

疑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泰國各大口岸近日推出規定,嚴禁旅客攜帶豬肉,包括生肉、香腸、火腿、煙肉等肉類製品入境,違者最高可判罰20萬泰銖或兩年監禁,甚至兩者並罰。有網民上月底分享一張在清邁海關拍到一張照片,告示內容以中英泰三語顯示「不得進口任何生肉及任何肉類產品,或者將任何肉、香腸、火腿、培根(煙肉)等肉類製品帶到泰國。」

泰國畜牧發展部證實,網傳圖片訊息屬實。另中國駐泰國大使館亦在官方網站上,提醒中國公民遵守泰國的「禁豬令」,切勿攜帶肉製品入境泰國。

(編輯:林思穎)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