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南灣馬統領街廠商會大廈旁一幅1,199平方米地段,原本草案擬作商業或旅遊娛樂用地,樓高上限75米,地面層需退縮至少2米建行人道。業權人提出意見,希望改建20.5米高二星級酒店。有委員指出,考慮到年輕旅客未必負擔得起五星級住宿,經濟型選擇正合市場需求,加上傳統小店轉型壓力大,你們覺得這個規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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