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油鏹水淋妻案昨開審

疑犯表歉意 燒油只為炸水餃!
18/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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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表歉意 燒油只為炸水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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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表歉意 燒油只為炸水餃!

被害人劉夢瑩(右二)昨日在家人攙扶下出庭作證。 (梁雄業攝)

劉夢瑩去年7月遭丈夫用滾油及鏹水淋潑頭臉及身體,皮膚遭灼傷面積高達45%,在醫院中昏迷13 日之久。 (資料圖片)

劉夢瑩父親(右)感激各界對女兒的協助。左為立法會議員林玉鳳。 (梁雄業攝)

淋潑滾油及鏹水家暴案昨日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這是自三年前《家暴法》實施以來嚴重的一宗家暴案件。 (梁雄業攝)

轟動本澳的「滾油、鏹水淋妻案」昨日於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這宗導致31歲女受害人在醫院昏迷13日,頭、臉及身體合共45%皮膚面積嚴重灼傷的家暴事件,是《家暴法》實施快三年來最嚴重的一宗,女受害人半年內經歷十多次大手術後,昨日由家人及議員支持下勇敢出庭作證。

案中40歲疑犯昨日在庭上辯稱,由於與妻子就離婚一事再起爭執,失去理智下才犯下錯娛,又指用作犯案的滾油並非蓄意傷人,而是當時正準備「炸水餃」;不過,疑犯其後又「鬼拍後尾枕」稱,從廚房捧出滾油時向妻子說:「我知會判幾耐」,明顯與所謂失去理智所悖。

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昨日在庭上直指:「如果要認罪,認得好啲!」根據本澳《刑法典》,被控以「加重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的疑犯一旦罪成,最高可面臨13年徒刑。案件昨日聆訊完,將於下月25日續審。

遭滾油及鏹水嚴重灼傷頭臉的女受害人劉夢瑩由於眼睛受損致視力嚴重衰退,昨早在多名親友攙扶下抵達初級法院,同行還有曾替劉夢瑩眾籌手術費用的立法會議員林玉鳳。至於姓黃40歲疑犯則由囚車押送至法院大樓受審。

燒滾油為食炸水餃

疑犯在庭上多次向妻子表達歉意,他承認向妻子劉夢瑩淋潑滾油及通渠水,他指案發當晚與妻子因離婚一事再次爭執,期間妻子出言挑撥及對他冷笑,令他失去理智,一時衝動加上有精神問題,「當時個腦一片空白」,在沒有想過後果的前提下犯案,又指燒油並非蓄意犯案,只是當時想食炸水餃!

疑犯又指重創妻子後她試圖跳油樓輕生,他曾伸手營救並報警求助。但由於疑犯供詞表達含糊,沒有表達出悔意,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梁鳳明直指:

「如果要認罪,認得好啲!」

犯案時稱「我知會判幾耐!」劉夢瑩其後在庭上作證,她表示早與丈夫達成離婚協議,雙方同意「好來好去」,案發當晚也沒有與他爭執,其後疑犯突然從廚房捧出滾油,表示「我知會判幾耐!」之後出手犯案。她亦否認跳窗之說,表示窗口有鎖,不可能作出相關舉動。案件下月25日上午10 時續審。

赴英動手術仍未成行

案情指,去年7月, 31歲的劉夢瑩遭丈夫用滾油及通渠水淋潑,頭部、臉部及身體45%以上皮膚被灼傷,在山頂醫院昏迷13天後甦醒,過去六個月接受了十多次手術,包括眼科和植皮手術。及後議員林玉鳳與善牧會發起募捐籌款,幫助劉夢瑩及家人的生活費用以及前往英國進行眼部手術,但主要礙於證件問題,目前尚未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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