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站違泊 一個月勸喻6,700次

論者:加大天眼執法 勝無謂口水
15/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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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交通問題沉疴難起,車多、塞車情況老生常談,但原來巴士站違泊,令巴士無法「埋站」,被迫在路中央上落客,是導致塞車另一大元兇。根據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近期公布數字顯示,僅上月9日至本月10日期間,交通輔導員在23個巴士站作出約6,700次的勸喻,未被勸喻的還不知有多少。由於交通輔導員沒有被賦予炒牌權力,結果出現「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荒謬現實情況。

有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表示,勸喻收效不大,倒不如加大「天眼」的覆蓋率,來得實際及有效。換言之,一張300至600元的「牛肉乾」,勝過口水無數。

巴士站被兩輛輕型貨車霸佔,駛至巴波沙大馬路的一輛巴士,被迫停在貨車後面上落客。(陳駿騏攝)

巴士上落客完畢,趁機「抽頭」駛出馬路,由於現場車流量大,巴士擾攘良久才能駛離被霸佔的巴波沙站。(陳駿騏攝)

治安警交通廳昨日早上聯同交通事務局,在祐漢公園一帶,向行人宣傳善用行人橫道和斑馬線等設施,以及希望駕駛者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兩個違泊重災區

交通局交通管理廳稽查處職務主管黃偉雄表示,巴士站違泊不但沒有改善,且情況愈來愈嚴重,僅上月9日至本月10日這一個月期間,交通輔導員在全澳23個巴士站作出約6,700次的勸喻(即平均每日220次)。其中,台山區巴波沙大馬路巴士站有超過1,000次,沙梨頭南街巴士則有600 多次,屬兩個重災區。

現場目擊違泊實錄

本報記者昨日傍晚時分在黑點之一的巴波沙大馬路實地觀察,發現在「好世界酒樓」門外的巴士站,目睹兩輛輕型貨車「大模斯樣」泊在巴士站範圍內,這時一輛新時代1 號線巴士駛至,由於無法「埋站」,只得停在輕型貨車後面上落客,然後再趁機「抽頭」駛走,整個過程擾攘數分鐘才完事,只因巴士站被鵲巢鳩佔,才出現如此費時失事的舉措。期間還因為巴士「抽頭」動作緩慢,堵住後來的車輛前進,又形成一條不大不小的車龍。

其實,當局為打擊巴士站違泊,去年已在多個巴士站安裝俗稱「天眼」的車輛違泊偵測系統,惟「天眼」覆蓋率不大,以去年全年檢控巴士站違例停留及停泊的個案共約27,000 宗計算,即平均每日檢控74宗,遠不及每日220次的勸喻,換言之,仍有很多逃脫檢控的漏網之魚。

按現行法例,車輛在巴士站違例泊車可被科處300至600元(澳門幣,下同)不等的罰款。

治安警聯同交通局昨日在幾個交通黑點宣傳交通安全訊息。(治安警察局圖片)

亂過馬路大減67%

除了巴士站違泊外,治安警交通廳副警司甘嘉傑(下圖)透露,今年頭五個月當局共有98宗行人涉嫌違規過馬路的檢控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67%,認為有關情況反映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有切實提高。

檢控是最後手段

他又稱,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在50公尺距離內有相關過路設施而行人不使用,一旦被交通警員檢控,將會被罰款300元,但更重要的是希望檢控能形成阻嚇力,促使市民養成善用交通設施的習慣;當局又表示,會以宣傳、教育等兩方面方式為主,檢控是最終的迫不得已的手段。

治安警表示,今年首五月,車輛在斑馬線無讓先的檢控數字有735宗,同比上升23%,交通意外涉及行人的宗數有255宗,同比下降21%。

有不依法橫過馬路居民,即場被治安警發出罰單。(治安警察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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