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樓成功不等於圓經屋夢

做契「龜速」或成攔路虎
28/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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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契「龜速」或成攔路虎

輪候家團苦等多年終於可以揀選心水靚樓固然可喜,但並不代表真正成為業主,因一切要等辦理完不動產買賣公證書(俗稱「做契」)才算塵埃落定,惟現行《經屋法》並沒有規定房屋局需在一定期限內為經屋買家做契,經屋住戶十年八載未能做契的情況一直存在。

本澳公證員人手不足拖慢經屋做契效率。圖為澳門仁慈堂,大樓地下是澳門政府部門公證署。(互聯網圖片)

多名立法議員如李靜儀、施家倫及關翠杏等都曾就做契「龜速」問題,向當局提出質詢。李靜儀指出,經屋做契慢令居民感憂慮,甚至因繼承遺產或與有業權配偶結婚而被收回經屋的個案一直發生,她舉例入住石排灣居雅和業興大廈的居民反映上樓已逾三年,仍未有安排做契的消息,擔心因家庭成員狀況變化,如有家團成員成家置業、與擁有物業的另一半結婚,又或父母離世而繼承物業等,令苦候多年的經屋面臨被收回的風險。

雖然當局曾表示,已將部分經屋做契分流予私人公證員處理,又承諾各部門緊密協作,盡快為已上樓經屋住戶做契,但現時全澳只有十多名公證員,議員施家倫指出對解決做契慢的問題明顯沒有作用。

雖然政府最近提案《私人公證員通則》,希望提升公證員質量、增加隊伍數量,但由於法案建議律師被罰款便不可投考私人公證員課程,引起多名律師聯署反對,認為法案建議太嚴厲。到底最終能吸引多少律師投考,能否應付未來陸續落成的數千個經屋單位需求,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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