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使用30年

橫琴澳方口岸及延伸區 擬交澳門管轄
23/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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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澳方口岸及延伸區 擬交澳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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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澳方口岸及延伸區 擬交澳門管轄

橫琴新區的建設正緊鑼密鼓進行中,未來琴澳的往來將更加密切。(馮靖欣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 次會議昨日審議討論《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 (互聯網圖片)

橫琴口岸即將完工啟用,未來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其延伸區將以租賃方式予澳門管轄使用。 (CFP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於昨(22)日上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

有關草案授權澳門租賃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其延伸區,具體包括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蓮花大橋與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使用期自有關區域啟用日至2049年12月19日止,在規定的期限內,澳門對有關區域將擁有管轄權。有關草案料將獲得通過。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前(21)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 次會議就有關草案進行說明。

他指出,澳門路氹城與珠海橫琴新區一衣帶水、路橋相連,路氹蓮花口岸和珠海橫琴口岸過去採用兩地兩檢通關模式,不但耗時長且不便利,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往返兩個口岸,已不能適應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背景下兩地人員往來、經貿活動日益密切的現實需要,因此澳門政府經過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協商,去年8 月提出將蓮花口岸搬遷至橫琴,採取「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國務院於去年10 月原則同意。而實現有關目標,需要授權澳門管轄有關區域。

有關區域將實施澳門法律

鄧中華表示,由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的區域位於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其法律實施管轄需要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為此,根據廣東省、澳門兩地政府的建議,國務院港澳辦會同有關單位起草《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

鄧中華介紹,草案內容包括三項,一是授權澳門政府自有關區域啟用日起,在規定期限內依照澳門法律實施管轄;二是授權澳門政府對管轄區運作概要表述,包括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具體啟用日期、坐標及區域面積由國務院確定;第三則是規定澳門以租賃方式取得有關區域的使用權,期限由區域啟用至2049 年12 月19 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人大常委會同意可以續期。

回歸20周年前夕完工啟用

若草案獲得通過,民眾經橫琴出境只需要經澳門管轄的橫琴澳方口岸區,在同一地點、一次過辦理出境、內地海關關檢、入境內地程序,整個通關時間大幅縮短,同時亦能夠加快推進琴澳兩地各項民生設施的建設,為澳門居民到橫琴工作、上學、居住、養老提供便利服務。

另外,廣珠城際機場延長線拱北至橫琴段將於下月20 日通車,橫琴口岸預留澳門輕軌對接口,未來將實現廣珠城軌與澳門輕軌的對接。

根據早前消息,目前新橫琴口岸主體地下基礎設施已全部完工,地上主體結構亦已封頂,雖然並未公布明確完工啟用時間,但預料或將在澳門回歸20 周年紀念日實現旅客邊檢通道率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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