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牌地產代理將受管制

推售新樓或構成犯罪
03/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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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售新樓或構成犯罪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日前發新指引,無牌代理向準買家招攬及參與推廣一手物業即觸犯《地產代理條例》,並且有可能構成犯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兩年;同時若前往一手銷售處工作,應戴上代理公司僱主製備名牌,清楚印有「非持牌員工」以茲識別。新指引將於今年9月1日起生效。

另外,任何持牌地產代理僱用或繼續僱用當其時並非地產代理或營業員牌照持有人的人作為營業員,亦可能犯罪,最高可處罰第六級罰款(即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無牌地產代理將不可推售新樓。(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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