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稱

公共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下月實施
14/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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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下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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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下月實施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介紹「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職能。(林嘉欣攝)

陳海帆表示,辦公室已經取得2018年的不動產資料,正進行分析。(林嘉欣攝)

麥瑞權(右)指,現時辦公室的人數不足十人,今年內將會擴充編制至25人。(林嘉欣攝)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13)日上午舉行會議,跟進「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職能及工作,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列席會議,並向委員會介紹有關資訊。會後,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辦公室主要負責監管特區政府的公共財產,包括特區自身持有的不動產、23間公共資本出資公司、以及除社保基金和退休基金外,納入監管範圍的21個自治基金。

陳海帆稱,辦公室已與財政局取得2018年的不動產資料,正進行分析,並與財政局開會,跟進制定公共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雙方已經對最後文本達成共識,期望可於下月由行政長官批示公布實施。她又稱,未來將與法務局等成立法規草擬小組,共同制定相關法律。

有傳媒關注辦公室是否會與審計署出現職能重疊的情況。陳海帆回應表示,特區作為出資人統一管理監督,會於事前、事中一直進行監督,包括建設統一制度和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注資、人員委派和履職狀況,而審計署主要於事後監督,兩個部門職能不會重疊,兩個部門可一起進行。

麥瑞權指職能並無衝突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於會後總結時表示,現時辦公室的人數不足十人,今年內將會擴充編制至25人。他稱,辦公室與審計署的職能並無衝突,皆因兩者方向不同。此外,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與辦公室的職能亦有所不同,前者是從市民的角度監管政府是否合理使用公帑,後者是從市民或立法會的意見中,完善法律漏洞。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屬於項目組性質,直屬於行政長官,旨在對澳門特區公共資產的監管機制進行檢視,推動相應立法及跟進完善措施,對象包括公共資本企業、自治基金,協助制定有效運作及完善管理政策法規,構建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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