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等三個部門今(1)日聯合發布《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對境外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免稅範圍包括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從境外進口或捐贈的物資,將被免稅。
進口的物資包括試劑,消毒物品,防護用品,救護車、防疫車、消毒用車、應急指揮車。若相關捐贈物資無明確的受贈人,將交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組織接收。而早前已繳稅的有關單位可在9月30日前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另外,中國國務院稅則委員會亦宣布,不對美國疫情進口物資加徵關稅,已加徵稅款予以退還。
(編輯:馬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