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口岸今年上半年開放使用

立會小組審議橫琴澳方口岸區適用本澳法案
26/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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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小組審議橫琴澳方口岸區適用本澳法案

陳澤武表示,特區政府以租賃形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資料圖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25)日首次細則性審議《訂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基本規範》法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管轄範圍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以及予本澳輕軌延伸接駁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

新冠肺炎或致口岸延期開放

他又指,如非受疫情影響,新的橫琴口岸可在今年第一季開放,因此必須具備相關法律,本周五將邀請政府代表作進一步討論。

陳澤武續稱,法案中特區政府以租賃形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由區域啟用日起計算至2049年12月19日為止,期滿可再續,在限期屆滿前都適用本澳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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