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口罩等醫療物資出口

今起須先取得國內認證
0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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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須先取得國內認證
今起須先取得國內認證

自今日(1日)起,內地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等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

內地今日起要求企業在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測試劑、醫用口罩、防護服、呼吸機及紅外線體溫計時,要先取得藥監局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以確保產品安全及符合符準。

據中新網報道,商務部、海關總署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公告指出,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產品品質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

公告稱,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內地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品質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證書驗放。上述醫療物資出口品質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中國近期向多國出口及捐贈測試劑和口罩等醫療用品,但品質受到質疑,其中菲律賓、捷克及西班牙等國家,指中國測試劑準確度只有2至4成,遠低於廠商所指的8成。荷蘭衛生部就指,從中國購入的130萬個「KN95」等級口罩,未能緊貼臉部及過濾功能不合格,要全數回收。商務部早前表示,醫療物資質素與人命有直接關係,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將認真調查,絕不姑息。(編輯:陳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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