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採24小時後生效

羅奕龍:可保證入境者為陰性
18/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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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碼頭核酸檢測站昨日上午人流疏落,未見排隊檢測人流。(林嘉欣攝)

羅奕龍醫生指出,實施核採24小時後生效的措施,能確保入境者均為陰性人士。(梁啟迪攝)

梁亦好醫生表示,昨早6時至下午4時,共有161人手持採樣證明未滿24小時。(梁啟迪攝)

關閘口岸昨日恢復清淨,出入人流明顯減少,可能是受新措施影響。(林嘉欣攝)

居民梁小姐認為,核酸採樣證明24小時後才生效的做法,應與開放核酸檢測時一併進行。(林嘉欣攝)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前(16)日午後發出公告,自昨(17)日清晨6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之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七天內有效。特區政府隨後表示,為保持兩地政策一致性,澳門也採取同樣措施。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醫生昨日在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解釋,若有人在核酸採檢結果未出爐前便過關,可能存在潛在的感染風險,因此推出「24小時後生效」措施,完善整個採檢流程。

新措施實施首日,關閘口岸昨日上午過關人潮冷清清,衛生局傳染病防治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昨日上午6時至下午4時,所有口岸共有161人因手持的採樣證明未滿24小時而無法過關,其中147人可自行提供指定地點做醫學觀察,另外14人因無提供地點需由治安警送往氹仔客運碼頭做短期醫學觀察,直至採樣時間滿24小時為止。

採樣生效當日加七天為有效期

羅奕龍醫生指出,前晚珠海市衛生局就核酸採樣生效時間及有效期進行解讀,生效時間即採樣之後的24小時,換言之未夠24小時的話不能生效;至於證明的有效期則由採樣生效當天起計再加七天。有需要且合資格往來珠澳的人士,如果於今日下午5時完成核酸採檢,有關證明將在明日下午5時起生效,有效期則由生效日起計算七天內,亦即是「0+7」(生效日加七天)。

假如採樣日期為6月1日,則有效期為採樣生效的6月2日(+7)至6月9日,6月9日當天仍然有效。

珠澳兩地採樣24小時必出結果

羅奕龍醫生又指,任何防疫政策剛推行或執行時,均有優化空間,經審視後發現或有些定點醫療機構檢測需時,未必能於當天得出核酸檢測結果,但若有人在結果未出來前便過關,就可能有潛在的感染風險。

羅奕龍醫生稱,核檢採樣需24小時後才生效的措施,可保證入境者過關時一定是陰性結果,相關措施亦未有改變證明的有效期,可更好地保障社區安全。由於現時珠澳兩地指定檢測機構在24小時內必定能得出結果,所以才會推出「24小時後生效」措施,完善整個核酸採檢流程。他強調,澳門與珠海及整個廣東省都有聯防聯控通報機制,會即時互通更新防疫資訊。

特區政府為保持與珠海政策的一致性,自昨日上午6時起將有效的核酸檢測證明定義為採樣24小時後,如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未持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有效的採樣證明,本澳居民、旅客就會安排到氹仔碼頭檢測站接受核酸測試;如為內地外僱則不能入境本澳。如採樣未滿24小時,當局會發出指引,要求在指定地點醫學觀察,直至滿24小時為止。

梁亦好醫生呼籲,所有入境居民或旅客要留意手持的證明是否足夠24小時,以免影響自身行程,因為無論是從珠海到澳門或從澳門到珠海,珠海和澳門政府都有同樣要求。

有市民指新措施打亂計劃 質疑為何不一開始就實施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前(16)日發出公告,自昨(17)日6時起,經珠澳口岸珠澳的人士,所持的核酸檢測證明需自採樣後24小時方可生效。昨日上午北安碼頭核酸檢測站人流疏落,有市民表示,受新措施影響,女兒今(18)日未能即時返回中山開學,亦有市民認為應該一開始就實施24小時才生效的措施。不過多數人都認同新措施可更好保護居民安全,稱可以接受有關政策。

居民譚小姐表示,新措施的實行對自身造成不便,本打算昨日早上完成檢測後晚上便返回中山,為女兒今日開學做好準備,現在只能向學校請假一日。她稱,當日下午得悉新措施後,已立刻更改核酸檢測預約,惟當晚預約已經「爆滿」,因此來不及預約。

居民梁小姐則表示,當初開放核酸檢測時,便應實施採樣證明於24小時後才生效,「嗰陣都覺得奇怪,點解採樣後即刻可以出入」。她稱,寧願一開始採樣就須24小時後方生效,現時再實行讓大家措手不及,形容「打亂晒本身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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