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駕車時忘記取回車頂財物

中年漢拾遺不報就逮
02/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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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拾遺不報就逮

治安警於本月2日偵破一宗對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拘捕一名50多歲姓李的本澳男子,疑犯報稱任職司機,已被控以對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案中事主於本月2日晚上9時到位於勞動節大馬路的一個大廈停車場取車,開車前為了更換手機電池,於是將一個裝有合共180,000元澳門幣的黑色腰包暫放在私家車車頂上,惟其後忘記將腰包取回便駕車離開。直至晚上11時,事主駛回停車場泊車後,才赫然發現忘記取回腰包,惟腰包當時已不翼而飛,事主於是報警。

治安警調查期間,翻查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鎖家疑犯身份。直至翌日凌晨時分,成功截獲一名姓李的50多歲本澳男子。對方承認犯案,並將腰包內的十多萬現金藏於家中,腰包則棄置在聯生工業村一個垃圾桶內,而銀包內的身份證明文件則已掉棄於大海中。

警方其後在疑犯住宅單位的客廳梳化上,搜回合共10,000多元澳門幣;並於聯生工業村一個垃圾桶內尋回涉案的黑色腰包。

治安警上月26日同樣偵破一宗拾獲物不當據為己有的案件。案中內地事主在城市日大馬路一間酒店乘坐的士前往外港碼頭,下車後發現自己將一個黑色手提包遺留在的士內,手提包內有港幣8,000元港幣,以及一個價值10,000元的銀包,於是報警。警方其後成功聯絡涉案的姓王的士司機,王男起初否認將有關物品據為己有,但經過警方盤問及調查後,王男承認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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