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品牌推廣資助計劃」

今日起接受申請 上限80萬
20/07/2020
24587
收藏
分享
今日起接受申請 上限80萬
今日起接受申請 上限80萬
今日起接受申請 上限80萬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圖文包。(新聞局圖片)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圖文包。(新聞局圖片)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圖文包。(新聞局圖片)

文化產業基金的「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於7月20日至9月18日申請。計劃目的指在推動本澳的展演節目,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戲曲及魔術等舞台表演,到外地進行公開演出,以提高本澳展演項目品牌在外地市場的影響力及知名度,促進文化展演項目產業化。

申請企業須由澳門居民持有50%以上的資本才符合資格。曾在第一期專項資助計劃獲批資助的企業,須在完成該期的受資助項目後,才可申請本期資助。

本期計劃支持已完成的作品往外地演出,創作及演出團隊應以澳門人為主,在澳門以外城市舉行三場或以上的公開商演,每場演出不少於60分鐘,表演場地可出售門票座位最少為100個。申請企業須提交詳細的演出計劃、宣傳計劃及企業與展演承接方簽署的意向協議。

基金將擇優選拔申請項目;本期計劃資助名額10個,項目執行期18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90%,上限為80萬澳門元。(編輯:洪偉順)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