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弊案】張祖榮前下屬作證

劉關華就「提供意見」一事與律師對質
21/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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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關華就「提供意見」一事與律師對質
劉關華就「提供意見」一事與律師對質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投資和技術移民申請中貪污的案件,今(21)早在初級法院續審。(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投資和技術移民申請中貪污的案件,今(21)早在初級法院續審。今有新證人出庭作證,為前貿促局主席劉關華,張祖榮在任時她擔任貿促局執行委員會委員,是張祖榮下屬,與第三被告吳愛華同一職位,2018年10月升任為主席一職,今年5月退休。而今早庭上多名被告代表律師與劉關華就「向申請者提供意見」對質。

吳愛華代表律師質問劉關華時「火藥味」重,代表律師多次詢問劉關華貿促局執行委員可否向申請者提供意見,劉關華回應強調不能;代表律師則問到「中醫藥」是否澳門政府去年發展的方針,是否對澳門有利,劉回應時「是」;代表律師隨即問到一宗涉及本案的案件,顏某(當時擔任科技大學擔任中醫藥學院助理教授)向貿促局申請技術性移民時,曾向吳愛華問到一些意見,質問劉關華貿促局應否回答,劉回應指不應該;代表律師即時反問「你又指中醫藥可以促進澳門發展,但又不能向申請者提供意見」?律師認為劉關華的表述有違對澳門發展有利的條件。

代表律師更問劉關華「顏某的個案最後由誰批准」?劉回應指「我唔太清楚,係咪我」,律師隨即回答「係,係你」,亦反問到劉「可否就個案作出評論」,劉關華則表示「我無個案係手,我並唔清楚」;律師即要求劉關華查看個案,評論為何顏某可以獲批,劉關華聽後直稱「我退咗休你仲要我睇個案?!」

最後劉關華查看顏某個案後指出,自己是就計分表去建議時任經財司司長批准其臨時居留許可,但至於顏某是從那裡獲得審批標準,自己並不知道,亦指「如果知道,就唔會處理」。

其中張祖榮代表律師問到會否有內部規章規定主席?能向下級查詢個案進度,劉關華回應指沒有,主席任何時間都能問任何個案進度。

劉關華作證期間亦被檢察院問到多條問題,當中包括貿促局投資者服務廳「送服務上門」這一行為究竟是做什麼;劉關華表示,「送服務上門」是協助投資者處理一些文件,協助他們在澳進行投資,但絕對與居留申請無關,而該部門的員工是不可以提到居留申請的事務。

至於貿促局轄下的投資居留及法律廳會否與投資者服務廳的分別,劉關華指投資居留及法律廳是指關於重大投資及技術性居留申請,而「居留廳」的同事絕不能與申請者透露任何申請進度。

劉關華指出,任何提交的申請都不會有預先分析,只會初步查看預先提交的申請是否正面或不正面,正面就只會與申請人表示「可以遞交試試」,更不會向申請者透露要交什麼文件才會令「分數」提高;至於評定居留許可的「計分表」,劉關華指這絕對是機密文件,只可以交由負責的廳及上級處理,其他部門亦不能看到相關文件。

劉關華亦指出,在自己2018年出任主席後曾向下級下達四點要求:第一,有人往貿促局交文件,初步處理的同事只看看負面或正面,其他不回答;第二,申請者要親身到貿促局辦公室;第三,不能只有一名貿促局同事接見申請者;第四,如果在聚餐時出現申請者,但又不清楚申請者身份,絕不能透露任何資訊。

至於過去庭上有提及1,300萬重大投資移民最低金額標準,劉關華指這是貿促局內部秘密,不能讓投資申請者知悉,否則會影響居留審批的真實性。(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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