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傳問題外賣店七舖共用一地址

外賣店欠規管 食安惹擔憂
23/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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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瘋傳多達7間外賣店登記為同一地址。(網絡截圖)

早前警方在氹仔破獲一宗非法鮮魚食品加工場案件,3間位於氹仔的食店,包括「匠人胡包子舖」,以及兩間外賣店「魚婆婆可以喝湯的酸菜魚」及「魚小妹烤魚&蛙蛙」均為涉事商戶,市政署勒令涉案3家店舖停業,並要求網上外賣平台將涉事外賣店下架處理。

但之後有網民指,涉事的舖頭更和另外4間外賣店用同一地址,即是7店共用一間舖,目前大部分網傳相關的舖頭已下架,記者無從認證。不過,記者依然在外賣App找到其中兩間疑似用相同地址的外賣店繼續營業,於是記者在周一(20日)用外賣App向這兩間相同地址的外賣店叫外賣。

同時,記者都去這個地址看看,發現店舖門口採用落地磨砂玻璃,無法看到舖內情景,廚房環境不明,難以判斷是否符合食安衛生,店面亦沒有招牌註明是食店。

當記者下單時,真的是有一個疑似車手從舖內拿住東西走出來,再踩單車離開,再將兩份外賣送到記者手上。之後記者調查發現,其中一間茶餐廳在澳門半島有商業登記,但氹仔店就不見有,另一間日式餐廳是完全沒有商業登記資料。

記者再向市政署查詢有關相同地址經營外賣店一事,市政署回覆記者指,已經在上星期跟相關外賣平台開會,要求對方將相同地址的所有外賣店下架和停運。

記者再嘗試聯絡相關外賣平台查詢有關相同地址一事,但到截稿前仍沒有任何回覆。到星期二,兩間相同地址外賣店的其中一間茶餐廳也已經下架。但原來一址多店並不違法,皆因存在法律漏洞。

律師:一店七舖無違法

大律師趙崇明指出,外賣店的法例存在漏洞,外賣店由於不設堂食,目前不受食肆牌照規管,即使七店中兩店有食安問題,《食品安全法》可以規範到食物衛生,但沒有法例限制外賣店這種「場所」,所以其餘舖頭繼續經營在法理上亦無違法。

何潤生:外賣店自願登記難巡查

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指出,2016年政府其實開展了一個名為食品業界的登記計劃,由於是非強制性,登記人數難以確定,令執法工作出現困難。他建議應修法,轉為強制性登記,讓市政署等執法部門能夠預先掌握外賣店的運作方向、衛生環境、工具設備等等,這樣便可以起到事先預防的作用。

林宇滔:不修法同類事件難免

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對於強制登記制度亦表同意,根據《食品安全法》,市政署雖然可以主動讓食安出現問題的外賣店停業,但礙於沒有完整的登記制度,不能夠完整巡查市面所有外賣店,巡查力度自然有所不足。若強制登記不推行,他恐怕同類型的外賣店事件會再發生。(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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