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教制度將於新學年生效

有校長認為更保障學生家長權利
29/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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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仇耀中、黃嘉祺、董志文以及高慧嫻出席本澳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李燊攝)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草案,新法案將於2020-2021學年生效,本澳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今早邀請教青局教育廳廳長黃嘉祺、啟智學校校長高慧嫻、澳門特殊教育研究學會理事長董志文、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協進會副理事長仇耀中出席與市民就特殊教育相關問題交流。

黃嘉祺介紹新法例表示,第33/96/M號法令規範的《特殊教育制度》實施已超過20年,部分條文已無法有效配合澳門特殊教育的需求及發展,因此有必要指出修訂。主要內容包括評估服務專業性、規範特教學位安排、規範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具體訂定資優教育評估及措施、規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證書的樣板及發放方式、為學生安排治療及訓練服務、為學校及其他私人實體提供支援及服務共七點。未來局方會推出不同指引及家長會,明確將新法例落實到家長及校方。

高慧嫻認為新法例對比舊法例更細緻化及補充不足,能夠保障學生及家長的權利,有利於監管及執行。(李燊攝)

黃嘉祺回應家長的學位問題時又表示,現時本澳有43所學校提供特殊教育,未來亦有5所學校參與,他又透露現時局方在重新規劃所有公立學校,未有考慮路環區。至於新法例,高慧嫻認為新法例對比舊法例更細緻化及補充不足,能夠保障學生及家長的權利,有利於監管及執行。

仇耀中則指出,家長對新法例普遍接受,反而最擔心是執行部分,他解釋指家長較少時間關心法例,更關心教育、治療等方面的執行。他個人對新法例好滿意,認為有很大改進。董志文亦認為新制度令持分者可更能理解在特殊教育上,由過往的口頭建議變成用明文規定,推動學校及教育實體去執行,建議家長應仔細看看新法例。 (編輯 : 李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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