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工作或持居住證澳人

可優先購買「澳門新街坊」單位
30/07/2020
62077
收藏
分享
可優先購買「澳門新街坊」單位

立法會今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議員吳國昌口頭質詢政府橫琴新街坊項目的進度。

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表示,今年4月9日就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簽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達成的共識,將在出讓土地建設集居住、教育、養老、醫療等多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社區,並將提供約4,000個住宅單位。

合同內訂明了住宅單位銷售對象的「基本購買條件」須為:(1)年滿18周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2)在澳門沒有或最多擁有一個住宅單位或其權利;(3)在珠海未有擁有任何住宅單位。同時,亦訂明了「優先購買條件」: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工作、學習或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澳門居民可優先購買。

合同內亦訂明,每名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只限購買一個住宅單位,如申請購買的澳門居民數目超出可提供銷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將首先向符合優先條件的申請人出售單位,然而再以公開抽籤的方式,決定其餘申請人的先後次序。

澳門居民在取得住宅單位滿五年後,方可轉讓於符合上述銷售對象資格的澳門居民。

他又指,經初步研究,考慮到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位於珠海市境內,即澳門居民購買有關住宅單位,其購房簽約合同的行為均發生在珠海市境內,取得的亦為珠海市有關部門發出的《不動產權證》,並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登記。(編輯:梁雄業)

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表示,今年4月9日就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簽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達成的共識,將提供約4,000個住宅單位。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