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氹仔非法旅館

揭發收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07/08/2020
37859
收藏
分享
揭發收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揭發收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揭發收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揭發收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治安警表示,三人分別涉及非法再入境罪及收留罪,已案中另一名女子正追查當中。(陳嘉俊攝)

治安警較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氹仔圓形地附近某大廈有單位從事非法旅館活動,警方其後到達單位調查後揭發有人涉及非法再入境、收留罪等罪行,帶走三名人士調查。

案情指出,治安警於8月5日中午12時30分到單位調查,先有一名年約30多歲的李姓本澳男子開門讓警員進入單位調查,其後警員於單位內再發現有兩名30多歲內地的非法入境者,兩人分別姓馬及姓洪。

警方調查後將三人帶走調查。李某稱自己過去一直居住在內地,今年7月上旬回澳後,有朋友向他提供免費住宿,李某稱自己入住單住時馬某及洪某兩名疑犯經已入住,並聲稱不清楚兩人是非法入境者。

至於兩名非法入境者,均曾經在本澳觸犯法例被驅逐出境7年,為賭博所以非法入境。其中馬姓男子因刑事罪行(高利貸)在2015年至2022年期間被禁止入境7年,而在今年1月下旬在內地認識一名朋友,其聲稱可以人民幣15,000元偷渡來澳,於是馬某從珠海情侶路坐快艇來到路環登岸,其後流連在各個娛樂場,直至7月上旬有一名女子向他提議,可以每月以1,500元租住上述單位。馬某亦聲稱入住單位時,李某及洪某已經在居住,並向他們兩人表示自己是非法入境者,但兩人並無理會,及向他持續提供飲食。

而洪姓男子因觸犯本澳法例在2017年至2022年12月期間被禁入境,且他過往有刑事紀錄,亦有案件在審判當中;他稱在今年6月下旬,在內地認識一名男子,其表示能以人民幣20,000元協助偷渡來澳,於是洪某從珠海情侶路坐快艇來到氹仔登岸,其後同樣一直流連在各個娛樂,直至7月上旬有一名男姓朋友向他提議可在上述單位休息入住。

上述單位其後被旅遊局定義為非法旅館,單位內有三間房,六張上下格床,兩張大床,共14個床位。而案中有一名女子會在每月月底到單位收租,警方正調查其身份。李某被警方以收留罪移交檢察偵辦;而馬某及洪某則涉及非法再入境罪,洪某亦同時涉及收留罪。(編輯:陳嘉俊)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