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區擬建政府寫字樓

有城規委員提倡設公共停車場
16/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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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城規委員提倡設公共停車場
有城規委員提倡設公共停車場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16)日進行第六次會議,審議22幅地段之用途。(陳嘉俊攝)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16)日進行第六次會議,審議22幅地段之用途,當中四幅是作用公共用途,其餘18幅為私人用途。其中在皇朝區柏嘉街旁的用地,當局提議改成為政府寫字樓設施,有委員則提倡,該政府設施可設公共停車場,因該區車位嚴重不足。

就相關地段,有城規委員提議,該區停車位已飽滿,會否建公共泊車位,且指出新口岸區社會設施不足,會否設有青少年或長者活動中心。工務局局長陳寶霞表示,根據42/89/m訂定該大樓會設有停車場,及會增加25%電單車停車位,但她同時指出,該大樓不適合加太多停車位。而交通事務局代表亦指,要視乎實際情況來定訂,而就皇朝區來說,地質能否設較深的停車場,而該寫字樓是否可作公共停車場用,是後續問題。

委員會副主席邱庭彪則認為,該建築物停車位應比旁邊分層物業登記的停車位多,因為有法律(第42/89/M號法令)規定有要求,大家不會擔心。至城規會審議的22幅地段,最後都一致通過,當中包括現時福建小學及澳大附屬學校。(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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