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有平價歐韓化妝品貨源供應

內地漢詐騙港商60萬
17/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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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詐騙港商60萬
內地漢詐騙港商60萬

司警檢獲的港幣玩金及爛掉了的手提電話作為證物。(黃嘿文攝)

生意人做生意當然最希望自己所銷售產品的成本可以「平‧靚‧正」,讓自己可以因此名利雙收,但往往亦會因此被「有心人」有機可乘,被騙錢騙貨,到頭來「賠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有一位生意人因此而「中招」,被騙60萬元港幣。

司警在今(17)日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一宗貨品詐騙案詳情稱,在2019年12月18日,一名被害香港男居民到司警局舉報,報稱在2019年9月,一名曾經到被害人在香港經營的化妝品店光顧的一名31歲,內地的男顧客,即疑犯,向被害人表示,有優惠的韓國及歐洲的化妝品貨源可提供予他,雙方經商議後同意合作,並一直以貨到後付款的方式交易。

直到2019年11月尾,疑犯向被害人表示一批價值120萬元港幣的化妝品需要在澳門取貨及支付貨款,因此,被害人在同年的11月29日應約到達澳門路氹某酒店房間與疑犯會面,並將40萬元港幣交予疑犯作訂金,但疑犯收取訂金後一直以不同的藉口拖延,沒有交付任何貨品,之後被害人不斷向疑犯追討,最終疑犯向被害人退回20萬元港幣,之後疑犯再向被害人表示貨品即將運到,要求被害人再交付40萬元港幣後,便可提貨。

在同年的12月10日,被害人應疑犯的要求,在關閘附近將40萬元港幣交予疑犯,但交付款項後,疑犯便失去聯絡,被害人懷疑被騙,便於12月18日到司警局求助,損失60萬元港幣。

司警接報後經深入調查,鎖定疑犯身份,發現疑犯在12月10日收取款項後,已即時離開本澳,在今年10月16日,疑犯經關閘入境時被截獲,並被帶返警局接受調查,經對疑犯查問,對方否認犯罪,辯稱只收取被害人的款項代為保存,以便日後合作之用,更訛稱掉失手機而無法聯絡被害人及退款,但無法提供為被害人訂購化妝品的訂單或紀錄,亦無法解釋為何不前往被害人在香港的店舖,交代訂貨或退款之事,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將疑犯起訴,並移交檢察院偵辦。 (編輯:黃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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