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協助警方查案詐騙本地女子267萬

內地生自稱被騙願轉為污點證人助查
23/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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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生自稱被騙願轉為污點證人助查

一名來澳就讀大學的內地青年日前涉嫌協助電騙集團成員,詐騙一名已退休的50歲本地女子金錢,令這名退休人士損失267萬元。

司警今(23)日公布案情指,今年8月,女事主家中的固網電話收到一個自稱「澳門電訊管理局」職員來電,對方指女事主的電話有不尋常活動,有人可能涉及犯罪。之後,電話先後轉駁至自稱內地公安和檢察官人員接聽,指女事主涉及犯罪,須提供個人身份資料,並要將銀行戶口內所有金錢透過網上銀行轉賬至指定的銀行戶口審查,由於女事主沒有開設網上銀行,也不懂操作網上銀行,對方指之後會有人接觸她協助。

至本月12日,案中內地20歲青年大學生黎某親自到女事主位於中區住所與她接觸,出示一張「協警工作證」,聲稱是協助內地檢察官來澳查案,又將一張「拘留命令書」交予女事主,要求配合。在14日,黎某再到女事主的住所,並聯同她到一銀行辦理網上銀行開戶手續。完成手續後,在14日當日及15日,女事主均在黎某陪同下透過網上銀行分別轉賬96萬港元、95萬港元及76萬港元到指定銀行賬戶「審查」。期間,黎某將三次轉賬的驗證碼,透過手提電話提供予在逃的騙徒知悉。

至本月20日,女事主與友人談及上述情況時,友人告知她可能受騙,立即向司警報案追究。司警調查後,同日到氹仔一大學宿舍拘捕涉案姓黎內地青年,在他身上檢獲一張「協警工作證」。同時,女事主向司警提供了一張由黎某交予她的「拘留命令書」,警方相信有關文件全是偽造。

司警再三查問後,黎某否認犯案,聲稱自己也是電騙受害人,其早前亦接獲自稱內地檢察官等人來電,指他涉及經濟犯罪,但可轉為污點證人,須協助查案,之後對方發送「協警工作證」和「拘留命令書」給他,以便查案。司警現對其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和「偽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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