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向未成年人售酒精飲料

居民關注處罰形式及歸責對象
31/10/2020
30820
收藏
分享
居民關注處罰形式及歸責對象
居民關注處罰形式及歸責對象

出席的居民及團體代表關注其年齡限制、酒精飲料的定義(濃度)等問題。(新聞局圖片)

《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第三場諮詢專場今(31)日舉行,逾60名居民及團體代表出席。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青少年的酒精使用情況,自2003年起持續進行青少年飲酒情況監測,包括每五年進行一次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本澳青少年飲酒的情況呈上升趨勢。鄭成業續指,未成年人飲酒不僅會嚴重影響健康,亦是成年後有害飲酒的重要因素,為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減少青少年接觸及使用酒精飲料,特區政府已啟動控酒立法前期準備工作,參考國際經驗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擬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

出席的居民及團體代表對本澳加強預防青少年飲酒均表示支持,主要關注:年齡限制、酒精飲料的定義(濃度)、含酒精固體食物或酒精衍生物應否受規管、對網上銷售酒精飲料的規管、處罰形式及歸責對象,酒精危害的宣傳教育等問題,並就相關問題提出討論。衛生局期望透過諮詢會收集更多不同的意見。

《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第三場諮詢專場今日舉行。(新聞局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