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幢舊樓19萬個外牆僭建物

社諮委關注高空墮物情況
05/11/2020
25078
收藏
分享
社諮委關注高空墮物情況
社諮委關注高空墮物情況

中區社諮委委員羅萍認為,當局應適時檢討《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林嘉欣攝)

上月22日新口岸住宅大廈怡珍閣發生生鏽簷篷墮下(紅圈),一女途人被擊中當場昏迷事件,引發社會大眾再度關注大廈外牆違建花籠簷篷林立問題。(資料圖片)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4)日召開平常會議。委員羅萍在議程前發言關注上(10)月22日新口岸住宅大廈怡珍閣發生生鏽簷篷墮下,一女途人被擊中當場昏迷事件,指事故引發社會大眾再度關注大廈外牆違建花籠簷篷林立,日久失修之問題,認為當局應適時檢討《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提供更多誘因鼓勵業主共同做好樓宇保養維修,進行跨部門合作宣傳推廣,提升市民大眾對法律認知,增強守法意識。

中區社諮會委員羅萍稱,近年樓宇高空墜物事件常發,上述事故也並非首例,有關當局以及業主會、管理公司和住戶市民均應高度關注。每逢風雨季節,本澳舊區常發生外牆剝落、窗框飛脫、花籠墜物等情況,業主欠缺維修意識為事故關鍵,綜觀揭示各區樓字外牆僭建物潛伏的危害性,又一次向全澳大廈小業主敲響警鐘,加強樓宇檢測維修刻不容緩。

她指出,本澳現有3,500多幢七層以下,樓齡逾30年樓字,均在大廈外牆建有花籠、雨篷、晾衫架、冷氣機架等僭建物,共逾十九萬,亦普遍年久失修,令社區衛生環境惡化,更為住戶和行人安全帶來隱患。

簷篷飛墮傷人業權人或涉刑事

根據相關法例規定,樓宇建築公共部分發生墜落物件造成傷亡,必須由全幢大廈所有小業主共同負責;若是私人單位小業主僭建物危及途人及財產安全,業權人須為此承擔倘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故大廈外牆附設的各種僭建物,安全性備受社會關注。

羅萍呼籲各小業主顧己及人,切勿在外牆、露台和天井等加建進行非法工程,如擅自於外牆、露台或天井加建法僭建物,可損壞樓宇結構,嚴重者更會影響樓宇安全和穩定。若佔用樓宇共同部分或空間僭建,更會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政府應主動介入協調住戶驗樓

另一委員麥興業則建議,業主會即分層所有人管理機關,應推動為一些樓齡較高住宅窗戶及雨篷進行保養檢查。他認為,政府應主動介入和管理機關進行協調,再要求物業管理公司配合為住戶進行驗樓,積極巡查,提高樓宇安全水平,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保障樓宇及途人安全。此外,藉此意外借鑒,亦建議政府應繼續加大推廣宣傳成立業主會的重要性。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