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破兩宗高利貸禁固案

兩案疑犯同為內地人 為澳響警號
27/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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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疑犯同為內地人 為澳響警號

司警接獲兩宗有關高利貸案件。第一宗有一名男子被拘捕,被捕疑犯姓楊,52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事主為一名內地男子。

司警公布案情指,在2019年5月3日凌晨4時左右,案中事主聯絡楊某,要求其介紹借貸人士借錢給事主賭博,雙方便相約在路氹某一娛樂場的貴賓會見面。事主及後跟楊某商討借貸協議,條件是需由事主出資50,000港元,他便可獲得十萬港元籌碼賭博,同時在百家樂每百點勝出時,要抽取50%作為利息,輸掉十萬款項不需要還款,但如果在賭局完結後,贏得的款項需要對分。

事主同意上述協議,在賭博期間,楊某及其團夥在事主旁監視及收取利息,最後事主賭敗,之後楊某把事主帶到路氹城一酒店房內禁固,迫事主還款,持續禁固了事主21小時,但事主一直未能還款,於是楊某及其團夥把事主帶離酒店,期間被害人乘機逃脫,並向酒店門口的治安警求助,涉案人見狀隨即逃離現場。

直到今年11月21日,楊某經關閘入境本澳時被截獲,並承認收取小費作放貸之報酬,但否認有關禁固行為。由於有足夠跡象顯示其實施有關的犯罪,故司警以「為賭博的高利貸」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一宗同類案件有一人被拘捕。疑犯姓龔,男性,43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事主為一名內地男子。

案情指,龔某在澳各大娛樂場從事非法兌換活動。在今年11月24日早上8時,案中事主在賭場甩到龔某,事主早前亦因曾跟龔某兌換而早已認識龔某。而在當日中午2時30分左右,事主在皇朝某一娛樂場輸清賭本後,被龔某遊說借貸繼續「博殺」,最後事主向龔某借了13,000港元賭百家樂,而借貸條件為需扣起款項300元作為利息。到同日中午4時,事主輸清所有借貸款項,無法即時還錢,於是龔某便帶事主到自己入住的中區某酒店進行禁固,之後再有另一名人士進入房間協助龔某進行禁固,期間,龔某拿取了事主的證件及一隻金戒指作為抵押。事主跟龔某理論期間,龔某拍曾揮拳打擊事主頭部兩下,事主及後反抗,隨即逃離房間,之後向巡經酒店外的治安警求助,並即時截獲龔某,及在其身上尋獲事主的證件及金戒指,另一名疑犯隨即逃離現場。

司警進行調查期間,龔某供稱自己有借錢給事主賭博並收取金錢作為打賞。司警現時仍在追查涉案在逃人士,並以「為賭博的高利貸」、「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文件的收取或接收」及「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編輯:黃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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