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車禍六旬漢仍未脫危險期

肇事電召司機疑酒駕遺棄傷者
02/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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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電召司機疑酒駕遺棄傷者

治安警表示,早前渡船街近休憩區街口發生的電召的士與電單車碰撞交通意外,涉事男電單車駕駛者現時仍在山頂ICU,未脫離危險期;肇事的輕型汽車為一架電召的士,男司機承認駕駛前曾飲酒,以及事發時沒有在STOP符號停車讓先,撞車後更一度遺棄傷者離開現場。警方現已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電召的士司機姓張,38歲,本澳居民;涉危險駕駛、過失傷人、遺棄受害人及酒後駕駛等多項罪名被送交檢察院處理。至於被撞重傷的電單車男司機63歲,本澳居民。張某事發後被驗出體內酒精含量一點一四克,屬酒後駕駛,目前男傷者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遺棄傷者 曾到附近茶卜商量

案情指,上月28日晚上約10時,涉案張某在筷子基與朋友晚膳飲酒,同日深夜11時離開便直接開工,他聲稱中途沒有接客。至翌日早上8時許,張某接獲朋友通知叫車,到漁人碼頭接載其回連勝街的住所,期間駛至渡船街與亞利鴉架街交界,懷疑電召的士沒有在STOP符號停車讓先,與一部電單車相撞,電單車男司機飛墮地上,當場昏迷。張某與友人知道闖禍,立即棄車離開,治安警接報到場調查,兩人其後於9時許返回現場。張某承認是肇事司機,聲稱事發後受驚,與朋友到附近茶餐廳商量如何處理。

警方目前正進一步調查案件,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編輯:劉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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