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及經濟局辦境外置業講座

強調購買內地樓房「五證」須齊備
3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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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購買內地樓房「五證」須齊備
強調購買內地樓房「五證」須齊備

與會者就內地購房的法律程序提問。(消委會圖片)

消費者委員會與及經濟局今(30)日到澳門街坊總會聯合總會舉辦講座,提醒市民境外置業涉及層面繁複,不應單靠宣傳或廣告資料作出決定,應事前核實樓盤是否齊備「五證」,審慎考慮,交易過程更要注意合約條款,以保障自身利益。

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副理事長梁鴻細、副監事長歐家輝等領導層、各坊會負責宣傳工作人員及義工等50人參加消委會及經濟局舉辦的境外置業須知講座。

經濟局提醒,如屬內地樓宇廣告,除應遵守第7/89/M號法律外,亦應遵守內地相關法律規定,樓宇須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方可作廣告宣傳,廣告內須載有「五證」編號,廣告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承諾。

經濟局已於日前更新《非本澳樓宇廣告應遵守法律義務及注意事項》指引,市民或業界可透過以下連結查閱:https://www.economia.gov.mo/zh_TW/web/public/pg_pjf?_refresh=true。如業界對非本澳樓宇廣告應遵法律義務有任何疑問或接到樓宇廣告時,可參閱第7/89/M號法律及上述指引,或向經濟局牌照及稽查廳工商業稽查處查詢,經濟局將協助對廣告內容的合規性提供意見(電話:28712790;電郵:diic@economia.gov.mo)。 (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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