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三起】外國來澳航機旅客

須持72小時有效核檢報告
06/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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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持72小時有效核檢報告

因應目前世界各地的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嚴峻,為加強防範措施,參考各地的做法,應變協調中心決定,調整由外國搭乘航機來澳旅客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有效期,由原來的採樣日期後7日,調整為報告日期後72小時(3天)內有效。由外國返澳人士,須持航班預訂出發時間前的72小時內發出的核酸陰性檢測報告。新措施在1月13日零時起實施,以出發地的時間計。例如:預定在1月13日由倫敦出發經東京轉機至澳門,則須持有1月10日或之後所發出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才可乘搭到澳門的航班。(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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